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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2-22 字体:


 市直、中央和省驻驻单位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市直机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引导市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当好“三个表率”,让党旗在疫情防控斗争中高高飘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带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主动有序或按照志愿服务的要求参与居住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属地有关规定,努力在疫情防控一线争做先锋表率、彰显责任担当,让党旗在疫情防控的战斗中高高飘扬。

二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各级党组织要督促推动本单位本部门加强办公区管理,减少人员聚集,进门测体温,完善会议、就餐、会客等方面的防控措施。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健康教育和健康监测,督促做好自我防护,发现异常情况的,按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三要强化人员监督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配合本单位本部门督促干部职工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要进一步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报告制度和居家或集中观察制度。落实每日测量体温并报告健康状况制度。

四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进一步完善并落实本单位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防控管理制度,强化防控措施落实落地,确保防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要认真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积极配合部门驻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管理服务及督促检查工作。

 

中共驻马店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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